昨天討論的是想脫手,但是沒有人去分析為何想脫手,這也是我發文觀點
凡事都有理由,我們也只能盡量想出較符合真實的論述
閃電狼小編崩潰罷賽,基本上就兩派說法,
一、酸民文化;認為是酸民文化惹怒公司高層,酸酸不可取
二、早想脫手:脫手戰隊,遷怒酸民喪失經營熱情是最佳理由。
無理收手的話,未來就算有明星產業的電競都很難開拓。
首先,我並不認為公司高層會那麼玻璃心,身家數個億的人無聊沒事當小編發文,
畢竟這些事情隨便叫底下戰隊小編兼差就能解決了,選擇崩潰罷賽似乎怪怪的,
還是早就想罷賽被取消資格呢?
何況,網銀還有經營其他電競戰隊,偏偏遇到LOL的酸民就崩潰?
對方好歹也是有歲數管理高層,笑他玻璃心,未免太低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