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社這次把雷神禁掉
真正讓詬病的地方因該就是以下這幾點吧
1. 打比賽前沒審查好註冊選手
打到快結束才跟你說不好意思我們之前沒發現雷神代打
只好請拳頭公司審查 是總公司那邊說要禁的 我們只能把他禁掉
2.3 應該改成 外籍選手不適用於原本台灣LMS 選手的特赦跟禁賽審查
因為當時沒那種條款
4. 禁賽日期從 7/10號開始
就跟Toyz 說的一樣 理論上應該從韓國禁他帳號那天開始算吧
要不然從LMS 發現雷神代打的那天開始算也沒那麼奇怪
雖然HKE 有說是LMS 委員會給他們緩衝期打完賽季
請問一下還有人要補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