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rgo86902 (Hank)》之銘言:
: 如標題...
: 剛讀書完回到家想拿個首勝
: 結果似乎是選路時沒有談好各自路線
: 在選角時沒有截到圖片...來不及...
: 只有截到戰鬥時的圖片(如下圖)
: http://i.imgur.com/uqBTSEP.jpg
: 請問這樣的對話能告對方“妨礙名譽”?
: 懇請板上板友們給予指教!
台灣什麼東西都能告
重點是被判有罪的機率
沒人會這麼腦殘 花一堆時間跟錢
去告這種沒勝算的東西
你自己們心自問 你覺得有多少勝算?
我個人覺得敗訴機率超高(圖片中沒顯示在罵誰 沒看到半點概念式連結)
如果你是學生 那你就不該告(光是你花的錢跟時間讓你變更魯蛇)
如果你是人生菁英 那你就該告
因為菁英是不容許被魯蛇汙辱
告到他花錢花時間變更魯蛇
因為你有的是錢
暑徦到了 屁孩多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