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有多次提告的經驗
不過幾次提告的流程都是
派出所做筆錄->找到對方到分局做筆錄->員警打電話來請我過去->現場談和解
大致上都是走到這一步就結束了
和解基本上就是談價碼然後簽和解書
我第一次跟對方拿了3000,因為我想至少要拿回車馬費還有給他一點教訓
第二次對方態度有點差我開1萬後來講價到5000
第三次也是最後收了5000
結果今天聽見有個人可能有點半把這個當職業
據說他告一次都收了3萬....
請問版上大大們這是真的嗎?
因為我現在手上還有第四次了
而且是一次三個孩子組隊打輸給我狂罵我
然後我事後跟他們說希望他們道歉他們還辱罵我媽叫我快去告
所以這次我想給他們一個大教訓
不知道3萬是一個可行的價格嗎?因為據說是公道價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