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teemo (teemo)》之銘言:
: 保留3人就有保留資格 是因為實力夠格吧
: 然後懷有夢想拼命打戰隊的只因為有1人代打
: 整隊BAN 合理懷疑因為代打選手該BAN
: 所以整隊沒他會實力不夠?
雖然原PO整篇說的 我沒完全同意,但這點的確可以比較
資格賽代打一人,整隊88
會這樣訂,隱含的邏輯是「這個人不符合資格,所以他過去帶來的成績都不算」
這樣的嚴苛是沒問題的,但問題是大小眼
先前有些統粉說 TPA HKE代打就不用禁賽,資格賽就要,不公平
我是覺得沒那麼嚴重,按照「不符合資格,所以他過去帶來的成績都不算」這個邏輯來說,TPA HKE拿到LMS資格 不是靠Chawy跟雷神,當然不用拿掉資格,但先前這兩人打得聯賽成績應記敗場
有人會說,任何運動都沒這種嚴格規定,這樣聯賽會毀滅
對 ,我也覺得不用這麼誇張,但要一視同仁,按照資格賽的邏輯就該如此
所以這裡的問題是對資格賽隊伍限制太過嚴苛
再拿橘子熊買隊伍來說,
這漏洞就大了,規定三人留著,是因為3>5/2,
也就是一半戰力都在,視為原隊伍,理所當然繼承原資格,
但那三個人放到魯呆位就好啦
(我沒很確定候補限制幾個人,如果是總共七人,可能還是要放一個上場)
這裡的問題是,在這規定下,有錢就是任性,出錢就能買資格
兩件事可以說是強烈的對比啊
普通人沒錢,想進LMS,要接受嚴苛到連聯盟都無法套用的不合理規定
公司有錢,想進LMS,先交錢買隊伍,再挑三個選手付他們合約剩下的期間的薪水就能買一隻資格戰隊
先前很多人在討論政府是否該使電競興盛時,我就在觀望,
因為我不確定輔助電競後,
受益的到底是G社、已經在LOL有一定名聲的選手/前選手少數人,
還是多數的觀眾、想打電競的人呢?
現在這樣看來
G社說要創造良好的電競環境,明顯這環境是創造給有錢玩的公司啊
這樣鄉民還要政府出錢扶植個 只友善企業出資戰隊的電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