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LOL罵隊友垃圾 還嗆「我是科法所學生

作者: lelena (Jessica)   2015-12-25 19:24:09
※ 引述《gofee (撞牆的青蛙)》之銘言:
: 看來統神真的是雖小
: 概念式連結OP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VFOcTY ]
: 作者: cul287 (希悠)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打LOL罵隊友垃圾 還嗆「我是科法所學生
: 時間: Fri Dec 25 15:54:11 2015
: 1.媒體來源:
: 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
: 打LOL罵隊友垃圾 還嗆「我是科法所學生」
: 台北市一名藍姓男子今年10月與4名網友組隊打LOL(線上遊戲《英雄聯盟》)時,透過即時
: 對話平台公開罵一名隊友「垃圾」、「小孬孬」,隊友警告他涉犯妨害名譽並留言「你等著
: 收傳單」,竟遭藍男反嗆「是傳票」,還說「我是科法所的學生」,沒想到檢察官傳藍男到
: 案後,他反而變成小孬孬,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最後認錯賠錢才獲撤告,台北地檢署今將他
: 不起訴。
: 檢警查出,20多歲的藍姓男子今年10月與網友組隊打LOL時,有隊友在頻道上講藍男搶快、
: 貪功,藍男認為隊友不夠積極,公開留言罵隊友「垃圾」、「小孬孬」,隊友看不下去,警
: 告他「我要告你,你等著接傳單」,藍男不甘勢弱,竟反嗆是「傳票」,不是「傳單」,「
: 網路人格非實體人格,你告不了我」,最後還留言「告訴你們,我是科法所(科技法律研究
: 所)的學生」。
: 網友不甘受辱,向警方提告,檢察官開庭時,藍男一開始仍否認犯罪,辯稱他在網路上所說
: 的「垃圾」、「小孬孬」,並沒有指明道姓罵誰,還說:「網路人格非實體人格」,沒想到
: 遭檢察官打臉:「這不是通說,我並不見得採用」、「你不是科法所的嗎,應該知道這並非
: 通說。」
: 藍男見苗頭不對,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哭訴:「是我的鄰居才是科法所,我並不是。」
: 還說他願意道歉、認錯,但沒有錢可以賠償,希望能夠原諒他,而提告的隊友見到藍男認錯
: ,同意和解撤告,台北地檢署今將藍男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v0gNcT
: 5.備註:
: 我說在座的各位都是__
有點好奇 只要截圖就能告人嗎?告不成功的話會不會反被告污告?
因為我表弟從以前到現在不管玩遊戲 還是ptt 都被嗆要告他 可是一次傳票都沒收過
我也叫我表弟不要這麼嗆 他說有種最好快來告我有的是時間跟他耗
只要被罵廢物都可以告人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5-12-25 20:12:00
可以轉居住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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