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42022 (最先生)
2016-01-06 00:05:44: 參選門檻
: 1.參選者需登入次數超過500以上,或於本版有超過10篇文章記錄(水桶者可請人代發)
。
【板主:VVVV5555/YamCha/rainnawind】[LoL] Remember, your mission. 系列《LoL
》
《ID暱稱》ja42022 (最先生) 《經濟狀況》普通 ($2412)
《登入次數》201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65 篇 (退:0)
《目前動態》查詢 ja42022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1/05/2016 21:10:31 Tue 《上次故鄉》218.161.85.18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ja42022 目前沒有名片
: 2.參選人不可殘有半年以上水桶時間、任何退文(消除即可)。
目前無案在身
: 3.管板時間足夠。
每天掛在PTT的時數很高
是個廢宅鄉民
: 4.情緒管理(EQ)高者為佳,要有被打成各種粉或黑的準備。
我本來就是統粉
跟前AHQ粉、前西粉
要說我是黑是粉
跟我管版有關係嗎?
有的話指證出來
我自請下台
決不戀棧
政見分為兩方面
第一方面是活動
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不知道從哪個時候開始
PTT LOL版的專業程度已經大不如前
這有很多原因
例如:遊戲META變化快、人人都是實況主時代所以實況文很多
但是我相信一個以遊戲為討論主體的板
針對遊戲的專業討論還是必須的
如果我當選版主
我會去跟群申請P幣經費
定期舉辦遊戲、角色心得分享比賽
這樣不只可以順應遊戲快速變動的META
還可以讓LOL的版面變得更加活絡
將這些參賽作品收入精華區
等S9航航拿世界冠軍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回去看看幾年前的遊戲長甚麼樣子
我認為是一舉數得的
第二方面是版規的修訂
原B1版規如下:
B1【不適發表之內容】
無建設性意義、可觀性,或是撰文之態度有其爭議,以及任何不適出現於本板之內容
。
註:毫無建設意義之推噓文為當事人告訴乃論。
所有文章(包含轉貼FB、翻譯文在內)如未達30繁體正字(不包含簽名檔) 同B1板規處理
假如FB轉貼文和翻譯文未滿30繁體正字,須補滿評論至30繁體正字
自行繪圖、ANSI等 不在此限
系列文
認定標準:
看板文章兩頁內,標題關鍵字相同,亦包括「形」、「音」雷同者,視為系列文。
(如恰巧與系列文章標題雷同,請盡速修改標題。)
(回文不算在其中。)
系列文罰則:
系列文自第二篇開始,將以B1板規中的撰文之態度有其爭議論處。
首先這條版規的確是包山包海
但我覺得整體上不夠嚴謹
一是毫無建設意義之推噓文
這版規會變只要有心人想釣
隨時都會讓一大堆人進桶
我認為這條小項必須修改
畢竟我們已經有C2這條版規
對於人身攻擊型的推文已經有所規範
那麼我們應該要去規範的是推文網址當中是不是包含恐怖連結
或是違規連結並進行規範
再者是系列文
我上一次參選便有說過
我個人是覺得沒有必要在看到系列文就急著停下來
反而是參雜在系列文中的廢文應該要處理
並不是因為系列文佔版面所以遏止發文
這因噎廢食了
所以系列文要發 麻煩請與本版討論有關
當中若有誤導、無關者 一律水桶
還需要調整的版規還有A3
我認為刑期應該要加至20天
倡導外掛者30天
提供外掛者則永桶
至於補個LOL點的無關文
應該要是標題以及文章內容進行判斷是不是廢文
廢文則遵照D1進行處置
以上為我的政見
這也是我第四次參選
都快變LOL板宋神掌了
如果喜歡我政見的人就投我一票吧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