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講笑話竟被告 知名LOL玩家緊急封嘴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6-02-04 00:28:01
講笑話竟被告 知名LOL玩家緊急封嘴
2016年02月04日12:09(更新:智慧局說法、網友意見)
繼統神之後,《英雄聯盟》又一知名玩家因實況言論挨告,只是這回卻是因「講笑話」出
事!
這回挨告的是HKES戰隊職業電競選手丁特(Dinter),他去年開台實況時向觀眾分享笑話說
:「Julia(日本AV女優)是不是一個很好的演員?你們知道誰比Julia還會演?那個人叫做
JULI倫」結果1名自稱是笑話創作者的網友,認為丁特盜用其笑話,涉犯《著作權法》,
憤而提告。
丁特上月底挨告後到警局作筆錄,粉絲得知後紛紛說:「我勸你別再說笑話了」對於粉絲
的指教,丁特向《蘋果》說:「短期內應該不會再轉述網路笑話,否則官司纏身就不好了
XDD」目前先等年後偵查結果出爐,再決定是否繼續講笑話。《蘋果》日前發信給提告網
友,至今未獲回應。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當點子或概念具體寫成文字後,即受《著作權法》保障,不用登
記,而笑話屬語文著作,著作人依《著作權法》第23條,享有公開口述權,他人需經其同
意才能口述其創作,另因侵害著作權屬告訴乃論之罪,著作人需先提告,再由檢調機關接
手調查,至於笑話到底是由誰發想出的,著作人須主動舉證。
律師連堂凱說,著作人須證明、或能合理推斷他人是看到其原文後模仿、抄襲,之後才能
從內容實質相近程度,判斷侵權嚴重性,如果文章是發表在冷門平台上,沒幾個人看到,
恐會增加認定難度。(饒偉生/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有網友對於丁特只是講個笑話就挨告,一致認為「很衰」,有網友認為,若照這邏輯,「
哪天我學統神說"他的手可以穿過我的巴巴阿" 我不就被告了....」、「這樣看來,沈玉
琳應該會被告到賣屁股吧」,還有網友揶揄,應該是由朱立倫來告才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Hvk_e6GEqs 丁特冷笑話
http://imgur.com/i5rPzjf 丁特在實況講了這笑話被告。翻攝YouTube
http://imgur.com/EymfUDj 丁特在臉書自爆講笑話被告。翻攝丁特臉書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204/789731
蘋果日報
作者: joseph860504 (巴巴巴巴巴巴巴巴)   2016-02-04 00:30:00
哇靠 這也會被告???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6-02-04 00:45:00
這也被告?
作者: hkls21778990 (烏龜)   2016-02-04 01:04:00
短期 2天
作者: snowmageddon (Lakwood)   2016-02-04 04:30:00
作者: lastchristma (last christmas)   2016-02-04 15:02:00
甘我P4
作者: azd832733220 (ZXAA)   2016-02-04 18:40:00
這也能告?
作者: wahahaflower (扶老二笑你)   2016-02-04 22:03:00
這告的成樓下吃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