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Gshop先儲值才能買票有違反公平交易嗎?

作者: shintrain (戰犯分析師)   2016-04-09 03:14:08
※ 引述《gigi40291 (mark)》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為了買4月17日的季後賽門票,
: 我跟我朋友,
: 分別儲值了價值700元的貝殼幣。
: (一共1400元,因為我們共要買4張票)
: 但是今天傍晚6點,
: 門票10秒就搶購一空,
: 我跟我朋友都沒有搶到門票。
: 我們都沒有買造型的習慣,
: 會儲值,是為了看喜歡的隊伍比賽,
: 才乖乖配合Gshop的制度,
: 把新台幣先儲值成貝殼幣,
: 再用貝殼幣買票。
: 但現在,沒買到票,
: 想退錢,卻又不知該如何是好。
: 其實,
: 已經被Gshop這鳥制度婊過2次,
: 上次打去客服罵了2個小時,
: 也是一樣的問題,
: 沒買到票想退錢。
: 但客服就是打死不提退錢,
: 最後費盡唇舌,他們只願意加賣門票給我
: What?
: 120個都滿座了還要我們進去?
: 電競館那麼小,人數一旦超載
: 豈不是一口氣降低了所有人的觀賽品質?
: 為什麼不能退錢給我皆大歡喜?
: 總結
: 我認為在這買門票的交易中,
: 我們消費者一方,
: 承擔了一些風險,
: 沒買到票就等於白花這筆錢的風險。
: 想請教各位菁英3000+,
: 要消費者承擔這種風險,
: Garena是否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
: 又或者,是否有
: 可以把貝殼幣退還為現金的補救措施?
這篇出來人都散了 但怕有些人沒看到還是回一篇好了
這邊有案例 http://goo.gl/HZAjiA
標題 遊戲停營運 退費竟扣4成
我只列出重點
遊戲合約結束 公司說點數可以轉去其他遊戲使用或扣除成本後退費
門票販賣結束 拿去消費其他場的門票
玩家表示:「又不是我不繼續玩,是遊戲公司結束代理,為什麼退費還要收成本費用。」
不買 是遊戲公司名額不足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一科參議賴淑銘說,業者做法違反《消保法》公平互惠原則,消費者
可主張全額退費,未獲業者妥善處理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手機或市話直撥1950。
基本上有些公司讓你退費的同時 會直接終止合約
也就是 你的那個帳號的合約也會終止,
因此建議,以後要買門票的,先辦個帳號,儲值
沒買到的話,要求退費,不給退 就去跟消保官說
這樣的話,錢拿到了,帳號也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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