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統神fb

作者: s910408 (真姬俺の嫁)   2016-05-15 16:01:10
剛起床看到又有人因為網路罵人而被判妨礙名
譽拘役30天的新聞 因為我是在ptt上看到的
所以要連結的自己去估一下。
話說我的案子大家都很了解了 所以我也不提我的案子
反正這案子網路人格權的判法跟我幾乎一樣
幹 這些象牙塔裡面的恐龍就是這樣 一堆7老8十的老頭連網路生態都不懂也在那邊因為自
己是法官就多屌
光會讀書的人而已 沒什麼好得意的 可能連網路都不會用 可能連我接下來打的東西還要
問自己的兒子女兒才會知道吧 笑死人
網路早已是全球化的產物了 像這種匿名性質的發言 到底他媽的哪來人格權 h1z1 全境封

早就已經發展到全球一個伺服器了 語音系統只要靠近就能直接收到語音 我看別人玩 死
了就直接髒話狂飆 啊我忘了 部分法官
可能連網路都不會用 什麼再難聽的話都罵的出來 那這時後 網路上的我們會怎麼做呢 絕
大多數的人都是噴回去吧
可能某些沒接觸過網路的恐龍來玩才會說你罵我 我可以告你這種笑死人的話吧
英雄聯盟也是同理 台服跟本全世界都可以連
當然因為遊戲比較早期 語音沒辦法做到像現在一樣即時 所以還停留在打字的時代
本來網路就是給別人抒發的地方 現在搞到好像白色恐怖一樣 啊我被告了 誰告我的 到法
院了
喔喔喔 是你告我的 才知道是誰告的 笑死人
網路誰會知道誰是誰
一個只要有帳號密碼隨便誰就可以登入的東西 有你媽的人格 笑掉別人大牙 要這樣判我
沒意見
你跟對岸一樣搞網路實名制 一個人只能有一個帳號我就同意 沒有就他媽給我閉嘴
照你這破邏輯 g社給我聽好了 你他媽在限制我發言 或鎖我帳號 我一定到士林法院找這
位法管告死你 又限制我發話 妨礙自由罪 又鎖我帳號 強制罪 殺人罪 嗎的 我的每一個
帳號都代表我
G社r社現在鎖多少人了 電競鄭捷g社 出來講阿
你們殺了多少人 不給我個好理由 我就去士林法院跟這法官檢舉
最後也是希望這位先生可以上訴 看看能不能遇到正常的法官 然後也希望司法能夠改革
把一些不適任的法官汰除掉 把妨礙名譽從刑法刪掉浪費司法資源的東西
喔對了 很多人每次都以為我說所以我說我的理論是在網路上亂罵人都沒事 不是的 是要
能夠連結到現實的人 比如我去亞洲統神張嘉航的粉絲團罵 張嘉航你是豬啊 怎麼長這麼
像 這當然就犯法了喔 懂嗎 重點是要能夠連結 ok?
好啦 上了30分鍾的課了 大家下課 用手機打字真累88
https://www.facebook.com/godtone3be0/
作者: charlie123qq (王牌小叮噹)   2016-05-15 16:02:00
真的 不爽就實名制啊 最後一段也有舉例 不是沒事是能不能連結
作者: assassinzero (刺客教條 我的最愛)   2016-05-15 16:03:00
統神爆氣
作者: corupted5354 (corupted5354)   2016-05-15 16:08:00
簽名黨好可悲
作者: leonardo0917   2016-05-15 16:10:00
推簽名檔
作者: DANTEINFERNO (DANTE)   2016-05-15 16:18:00
我覺得國動精神狀態比他好耶
作者: x123456789xx (喔是喔真的假的)   2016-05-15 16:19:00
87 所以鄭節殺人也該判無罪嗎 根本ㄎㄎ
作者: loveme740427 (no name)   2016-05-15 16:21:00
滿常看台的 但真的很常自己爛戳人也硬要找戰犯隊友又噴得很難聽 這被鎖真的應該
作者: y35246357468 (小銀)   2016-05-15 16:28:00
有聲音XDDDD
作者: despair78214 (切絲哥)   2016-05-15 16:28:00
推 中肯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6-05-15 16:30:00
戰液滿點
作者: tino89511992 (tino0721)   2016-05-15 16:32:00
很有道理啊 象牙塔裡的87們一堆
作者: greenteaking (三國演義憤填膺)   2016-05-15 16:33:00
這什麼幼稚發言?
作者: ChaoJungChen (Chao Jung)   2016-05-15 16:36:00
玩得不錯
作者: sunskist0831 (好男不當兵)   2016-05-15 16:39:00
電競鄭捷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yayaya123452 (索尼克斯)   2016-05-15 16:41:00
風向好亂R
作者: tino89511992 (tino0721)   2016-05-15 16:41:00
統黑傾巢而出 塊陶R
作者: shooooooboom (咻蹦)   2016-05-15 16:44:00
理由伯 爽嘴就嘴 爽告就告 只有你能嘴別人不能告?
作者: kevin4201153   2016-05-15 16:48:00
這人真的跟祭止兀沒兩樣 法院認證的____
作者: yayaya123452 (索尼克斯)   2016-05-15 17:14:00
粉粉快上工護主R
作者: handsomeguyi (l2B2)   2016-05-15 17:25:00
只剩一張臭嘴
作者: rosseforp113 (媽寶教授)   2016-05-15 17:52:00
低級思想邏輯 乖乖當小丑就好
作者: stardust2410 (搖滾芭比)   2016-05-15 18:00:00
我最近好擔心航航的心理狀態
作者: yayaya123452 (索尼克斯)   2016-05-15 18:05:00
連專版都洗不到87推,真的過氣
作者: OGCOGCOGCOGC (吉霸昏!!!)   2016-05-15 18:19:00
過氣小丑哭哭喔
作者: encorea84459 (lala)   2016-05-15 19:10:00
幹 有聲書
作者: homephone417 (å³°)   2016-05-15 19:33:00
520快到 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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