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jennykam : 如果能夠拿回錢 我就天天噴人家噴到死 07/04 16:13
→ jennykam : 垃圾玩家拿回費用 這根本垃圾行為 07/04 16:13
噓 jennykam : 如果他能夠拿錢回來 不就鼓勵大家來噴 之後就拿錢回 07/04 16:15
→ jennykam : 來 07/04 16:15
→ jennykam : 然後好玩家拿不回錢 07/04 16:15
噓 jennykam : 為啥他夠資格可以拿回儲值費用?? 07/04 16:22
告G社只是先手 後面還有一連串動作
他是不爽之前案子 LB俊跟台中法院判他有罪
1.LB俊跟台中地方法院判例表示: 帳號有人格權代表一個人
此時
成步航表示:媽打 帳號沒有人格權 今天誰玩這帳號誰知道
假如我有一百個帳號就代表我有一百個人格?
我還影分身之術哩 蛤蟆油炎彈
法院判決不採信 成步航敗訴
接著就是下面了
2.G社永鎖帳號 = 終身監禁一個人 因為帳號有人格權
3.假如告G社失敗 則代表帳號是沒有人格權
4.告LB俊瀆職 因為帳號沒有人格權 所以他最先被嗨爪告的那案子是判錯的
這次告G社絕對不是單一事件 而是一個計中計中計的概念
注意拉 成步航要來逆轉裁判了
成步航: 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