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7-07 17:14:20※ 引述《vega790205 (vega )》之銘言:
: 要先舉證他哪裡構成詐欺要件
: 翻譯就是 你要有證據證明他有騙你
: 有合約再先的東西除非g社明顯的沒找合約走
: 或者廣告與事實不符之類的
: 不然真的很難告贏
: 民事跟刑事是分開的
: 詐欺屬於刑事 真的要確實舉證才有贏的機會
刑法課本說詐欺是定式犯罪,
也就是一定要照著流程才成立詐欺。
1.施用詐術
第一個層面,就是GGC故意使用詐術,知道自己在使用詐術。
連那種散佈錯誤的訊息,但當事人自己不知道的也不算喔。
這部分要說定型化契約是詐術嗎?
以往的玩家經驗,都是使用外掛或者修改遊戲本身會被鎖帳號,
嘴砲會被永久封鎖帳號似乎是LOL首開先河?
要把這部分玩家的信賴,也就是信賴不要去開外掛帳號都會存在而去儲值。
對照結果"嘴砲玩家被封帳",當初的定型化契約是詐術,或許有一咪咪的機會。
但如此就必須積極舉證,GGC有故意將"嘴砲玩家被封帳"這個資訊刻意隱藏,
形成不作為詐欺犯,但我感覺"嘴砲玩家會被封帳"這個資訊似乎大家都知道,
只是有人覺得合理,有人覺得不合理而已...
2.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假使詐術說法被法官認同好了...
再來詐術內容必須讓統神誤以為他的帳號不會被封,陷於錯誤的思考,
而把點數儲值進去買東西。
這部分簡直出大包,當初GG三比靈不是已經被封過一次了嗎?
等於統神早就知道嘴砲會被封帳號了不是嗎?
這部分統神不知道要怎麼解釋自己是怎麼"陷於錯誤"的?
3.被害人處分財產
也就是統神所說的儲值,這部分沒問題。
4.整體財產損失
同上,沒問題。
5.詐欺故意
同1. 2.,超困難,
可能檢察官要走路出門正好被蘋果砸到頭才有可能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