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lver (超級大變態)》之銘言:
: ※ 引述《blackpudding (.......)》之銘言:
: 以下是個人預測
: 我覺得法官可能會考量拖椅子家庭情況,
: 給年輕人一個機會,金額可能是在1000萬台幣上下.
上面說那麼多
但是目前沒違約問題而是解約問題
毫無懸念Toyz是一定要賠解約金
而這次的法律攻防的重點是Toyz要賠多少
我不是法律系但多少也看過台灣職棒和歐美職業賽事
合約就是為了保障彼此權利而建立的契約
而且契約本身看起來也沒違法迫害之情事
Toyz根本沒立場要求減少解約金額
再者,法官立場也不可能為Toyz開特例
有誰看過哪些職業選手為了跳隊而減少解約金的?
Uzi當初也是乖乖付轉隊金而解決
洋基再怎麼痛恨A-rod有曾提前解約?
一堆椅粉酸說不知道合約扯一大堆
但是鍾老闆的立場也很明確一切照合約走完十年
你要轉隊可以,就付解約金
上面說什麼給年輕人機會的
拜託~Toyz已經成年不是未成年好嗎?
再者,這關機會什麼關係?
Toyz有因為無法解約而活不下去?
不要解約不就沒任何問題?
HKE目前也照合約走薪水照付
只要Toyz乖乖當寒冬戰士對兩造雙方都沒"利益"上的損失
我也直接說了
怎麼看都是Toyz輸(減少違約金)
接這對於律師那邊也沒有任何損失
如果能贏他可以藉此增加知名度
如果輸了他薪水還是照拿
更甚者
如果鍾老闆有意而且HKE律師團也夠猛
反要求Toyz賠償損害HKE利益之行為
以及HKE投資在Toyz上的廣告及商業之行為外加之前Garena的違約金
我完全看不出Toyz站得住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