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電競協會與選手呼籲政府協助電競產業歸類

作者: dase1352 (DragonP)   2016-10-14 19:09:34
巴哈姆特
(GNN 記者 RU 報導) 2016-10-14 11:32:24
http://gnn.gamer.com.tw/3/138583.html
多位立委今(14)日舉辦「電子競技未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
立委與電競產業相關人士呼籲教育部、體育署能夠正視電子競技產業,
現場電競選手則表達「電競選手需要一個名字與身份」。
台灣電子競技協會理事長施文彬表示,
他們希望政府能協助電子競技進行產業類別的歸類,
能有一套完整的規範來管理電競產業與選手,除了可以有指定單來認證職業選手外,
電競公司與選手的勞資問題、代言、贊助、廣告等商業行為,政府也能有所規範。
立法委員李彥秀、吳志揚、高潞‧以用、呂孫綾、鄭寶清今日在立法院舉辦
「電子競技未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邀請政府官員、產業、學術界與
電競團體等共聚一堂,針對新興電子競技產業無法以傳統方式歸類,
無法與政府有特定對話窗口,導致電競產業發展無法與政府即時配合,
延伸出像是場地、選手兵役、簽證等實務上問題來探討,
現場包括政務委員唐鳳、教育部次長蔡清華、體育署代表等都到場,
而遊戲業者包括 Blizzard、Garena、Wargaming 等也都到場參與。
為了讓政府官員與立委能夠瞭解電子競技與遊戲,
現場也由職業選手丁特等帶領教育部官員、立委等現場試玩《英雄聯盟》,
施文彬表示,台灣有群孩子在電競努力拼命爭取榮耀,
但這些電競選手連選手身份都沒有,但可能還是掛著公司業務人員身份。
一個國際賽事已經是全球產業,但「台灣選手連身份都沒有、都是假的,怎麼跟人家拼?」
像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訂定電子競技振興法,
由文化產業部門轄下遊戲產業科來管理與推廣,不僅投入網路遊戲產業發展,
更結合 3C 產品、科技技術在政策、稅收等配到方面給予最大便利,
塑造出龐大的電子產業,還給遊戲比賽選手的新身份「職業電子競技選手」
透過比賽來賺錢,中國國家體育局 2003 年也將電子競技列為運動種類。
施文彬指出,電競在台灣要與國際接軌需要政府協助,
像《英雄聯盟》S4 世界大賽小組賽在台灣舉辦,中國有部分未滿 18 歲選手有簽證問題,
當時協會成立未滿一年未能取得團體憑證之下,
只好使用演藝工會以演藝專業人員身份邀請選手過來,
而在美國、像電子競技選手赴美參加競賽可申請適用職業演藝事業從業人員
與運動職業員進入美國從事短期運動 P1 簽證。
他說,他們並沒有一定要電子競技納入台灣正式運動項目之一,
主要是政府協助電子競技產業進行產業類別的歸類,
進一步有一套完整的規範來管理電競產業與選手,從協會獲任何指定單位
登記註冊業餘選手、所有職業選手認證等,類似韓國的作法,
而職業選手與隊伍的薪資、比賽獎金或其他任何問題,都有相關單位可以協助選手處理,
電競隊伍的公司與電競選手勞資方面問題,代言、贊助、廣告等有收入的商業行為,
政府也必須有所規範。
HKE 職業選手丁特說,身為職業電競選手主要面對兵役、身份與退役保證等問題。
職業選手主要是以十七到廿五歲為主,他們花很多時間在訓練上、比較不能兼顧學業,
同時會面對兵役問題,他希望有關單位能夠幫忙、讓現役職業選手可以延緩兵役徵召,
可以有助於選手訓練成效。此外,他身邊有許多有潛力選手想要投入電競,
但很多家長會擔心、阻止,有的就僅讓兒子利用暑假一兩個月去訓練,
有的家長甚至認為這只是玩遊戲、浪費生命而直接拒絕讓孩子投入電競產業,
身為電競選手、他們需要一個名字與身份。
他表示,他們也希望社會重視選手退役後的保障,一般電競選手生涯大概兩到四年、
多半投入的時間是在十七到廿五歲、這是與社會接軌時期,
而投入電競要捨棄一些就學機會或是培訓、工作機會,如果政府能夠幫忙、
協助電競選手退役後轉型,到相關企業去工作,應該可以讓更多人投入此產業。
曾經擔任職業選手 NAZ 表示,他們希望政府解決電競污名化問題,若是政府不認可、
家長不同意,有潛力選手將無法出頭。台灣 Garena 代表 Frank 也表示,
電競污名化要如何扭轉,這是政府應該要立刻去做的事情,
很多人聽到電競會把一些東西做錯誤聯想,例如覺得電競選手不務正業、荒廢學業、
暴力傾向,這根本沒有依據跟關連,任何競技都有其需要努力與精進的技能,
包含所有職業選手養成在教育都要經過體育項目專精的時間;
許多企業不願意支持電競,他們擔心支持電競會引起社會上家長反感,還有抵稅問題,
希望讓支持贊助電競賽事的企業、執行電競比賽的聯盟或戰隊
都能有相關降低稅務負擔的鼓勵。
立委吳志揚表示,他本身為中華職棒會長,他檢視電競整個產業鍊發現電競
比職棒更複雜,其後勤支援、公關、組隊競賽規則與聯盟成立、
對戰等其實就是一個職業運動,他非常建議體育署立刻認定把其當作職業運動來培養,
至少體育署應該把相關從業人員包括選手教練先當作職業運動選手栽培,
軟硬體則應該有相關單位來負責。但他看到三月體育署針對電競是否
納入體育運動合適性的意見後,他覺得不應該把職業運動跟做運動混為一談,
職業運動就是有比賽、競技規則,大家依照規則去競爭,有輸贏,如果只是做運動、
就是自己在練網球、打籃球等,體育署也許認為電競運動量不大、
覺得不適合列為教育部上課內容,這些都不該是阻止其成為職業運動項目的原因,
電競其實有動手跟動腦協調、腦力消耗大更有團隊合作,甚至圍棋也在體育會下面、
體育頻道還轉播飛鏢、德州撲克等,政府對傳統運動產業的定義應該予以改變,
現在的趨勢是與電腦接近、也是年輕人的喜好,這項將來趨勢無法擋。
他認為政府應該越早投入輔導,相信對台灣在世界競爭更有力。
HKE 職業戰隊創辦人鍾培生表示,美國、中國、韓國都很努力推動電子競技,
定位為職業運動員,跟一般運動員沒有差別,而台灣曾政承曾經為台灣拿下世界冠軍,
但後來他受訪時說他只想要一個兩萬元薪水的工作,但當年曾政承擊敗的
韓國人卻住大樓、與女明星結婚,台灣到底還要斷送多少優勢。
台灣年輕人非常優秀,但社會有非常多問題、很多年輕人沒有被看到,
會玩電子競技是種才能,這個才能應該被認可,許多年輕人也都懂電競選手背後付出的努力
,不會認為這些選手是逃避現實或是沈迷遊戲,
電競產業從幕前到幕後可以培養許多就業機會,希望社會能夠重視電子競技產業。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表示,教育部是體育與教育主管機關,想法必須全面,
過去主要考量如果納入體育項目會和學校課綱結合,那學校課程經費
是否符合電競設備需求,學生從事此項活動、和傳統體育要有身體運動等是否有關連。
他們也瞭解東亞運有把圍棋、象棋納入,這可以說是頭腦運動,電競也是有團隊合作、
心智活動,教育部立場是從內外來看,國際上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 206 國家目前
只有中國承認電競是運動項目,韓國 2013 年亞洲室內與武藝運動會雖然
有把電競納入比賽項目,但明年土耳其賽事又沒有納入,國際體育總會一直沒有接受
電競項目成為正式項目,而體育署委託台灣師大等進行問卷調查,
有三分之一的人認為電競是運動,其他主要認為是休閒娛樂項目,
所以教育部過去才會有這樣立場。
蔡清華說,他們非常同意把運動跟職業競賽可以分開來看,未來此方面可以考量各級學校
、家長的接受度並繼續推廣,目前台灣也有六十五所學校、一百多個科系在培養電競人才,
教育部也有補助六次電競比賽,他們其實很支持電競,但國際現實上目前是有這樣的考量。
體育署代表表示,針對競賽就是運動這件事可以再去進行思考與檢討,
目前很難立刻電競視為運動種類,後續可以進行相關協調作業,
電競產業此事不只有列為運動這麼簡單,而是涉及產業發展、要如何定位與因應才是要點,
相關部會要如何合作、讓電競產業更好發展,這部分政府機關會和立法院努力來處理,
而兵役問題目前體育署方面可能只有亞奧運運動才能適用,至於電競選手兵役問題
目前涉及其他部會法規規定。
吳志揚隨後認為,體育署應該升格為體育部,目前體育屬放在教育部下面會被限制思考、
像是這運動是不是也要跟學校有關,體育署應該是要發展運動產業。
唐鳳表示,他們會以文字將此次電競公聽會所有內容加以記錄,來瞭解各界看法後來
加以討論。
立委李彥秀表示,針對電競選手表達相關兵役問題,他們委員可以辦理協調會來專案處理,
透過跨黨派聯盟來處理相關問題,他們計畫下星期拜會行政院長,
希望政府針對電競成立專責單位,來專責處理包括選手參與國際賽事、
選手的身份與兵役等問題,希望推動政府建立專法、讓電競產業在政府關注下發展。
作者: sukaijun5566 (KJ)   2016-10-14 19:37:00
看到產業代表和政府代表 看這些人就知道電競沒救了沒差 你找政府的人弄協會 政府的人就是只會吃錢而已還是你很天真以為 真的會有政府的人想認真搞電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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