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HKE fb 發40萬紅包

作者: godshibainu (神柴)   2017-02-24 17:39:52
今天假設我在LOL版也比照發一篇文
今天(2月18日)是我四歲生日!為了回饋有按讚我文章的版友們,共計P幣
$400,000 已經準備就緒了!
只要"低調"地留下祝福語,以及"低調"地分享和按讚,我就會任性地選出40位最有誠意
及"低調"的粉絲,送上這40份"低調"的愛! (每人可獲得P幣10,000)
*活動結束日期: 2月20日晚上11點59分
*如有任何爭議,我保留最終決定權。
#我四歲生日快樂 #我佛心 #請低調 #不要跟別人說
大家一定會特別留意到我和標紅色這些,我發錢,規則當然由我定,但規則通常有二類:
1是每十推類似這樣明確的規則,2是挑我選喜歡的留言這種規則
通常1就會很多人推,2就會打退一些人的意願,所以大多人都用第1種方式
一:我是我,公司是公司,如果是以我的名義會較少爭議,或是爭議只到我就好
  萬萬不得讓人對公司有疑義,雖然這界線有時不是那麼明確,但過半還是可以看老闆
自己平日的行事風格來定方向
二:社群種類和貨幣種類不同
不能把批踢踢個人的發文隨性,延伸使用在公司戰隊FB的正面性
  P幣也不能跟台幣比較  
    
三:一開始對象是回饋有按讚的粉絲們,但結果對象是回饋給有按讚的知名人士們
這一開始就是種誤導
四:任性地選出=>會誤導人們以為"誠意"的認定因為很主觀,譬如說「妳好美」和
「你好漂亮」那個有誠意?人們以為公司是怕誠意認定責任,才說任性,但當初有留
言的人,大概九成都想不到結果是任性幾乎=特定,但其實任性≠特定
保留最終決定權=>一樣會讓人誤解是怕活動有爭議瑕疵所留下的保安
整體活動上感覺法律上是有保障的,但道德上就....個人覺得扯XD
PS:我壓根沒參加連點連結去看都沒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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