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Toyz:我在電競館露臉被HKE舉報警告

作者: yowhatsupsli (賣火柴的小女孩)   2017-06-09 21:54:14
※ 引述《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之銘言:
: Toyz是戰隊相關人員出現在電競館很正常吧?
: 又如果他今天是買票入場的,那票券的契約對象應該是G社而不是HKE吧?
: 如果有肖像權的爭議不是應該要HKE去跟G社說不要刻意去拍toyz嗎?
: 有沒有法師、法匠、律師、律匠來說明一下?
小弟目前是法律系學生 本案中有數個爭點以下詳述
1.首先HKE跟LMS抗議的請求權來源
應該是以TOYZ目前是我HKA旗下選手,且被HKA禁止出賽(包括出席),因此你LMS不能讓他
參與不管任何形式的電競活動,甚至嚇你"如果法院判出來TOYZ還是我家員工,那因為TOYZ
參與RG活動而讓我HKA有損失,我可以提其連帶求償blah blah blah"。
但這跟中國在國際打壓台灣出席國際組織的方法很接近,但說穿了就只是面子問題而已
2.如果今天TOYZ買票進入G社,HKE有沒有辦法介入?
答案是: 沒有。除非HKE說服LMS永ban劉偉健,且禁止他出現在任何LMS主辦相關活動,如
果成真,那TOYZ要在twitch登入LMS比賽聊天室都沒辦法。
那可能賣票網頁上面就會寫"劉偉健與狗不得進入",就算他拿票進入G社,門口看到一樣
退錢給他請他離開。
3. 如果HKE不想讓TOYZ上鏡頭要跟誰說?
目前看來LMS是由G社轉播(委託承攬不確定),如果我是培生可可,我就寫個私人mail給
G社,私下請轉播組的吃個飯,請大家給我個面子,能不拍就不要拍,這樣雙方面子裡子
都有,會比較好。用硬幹的方式不會比較順利
p.s. 如果覺得很廢請去怪閃電狼陳威霖,打牌近女色輸兩把,害我在這邊發廢文QQ
作者: tony09100920 (祐子)   2017-06-09 22:20:00
HKA跟劉偉健兩人之間的契約(不知道該怎麼定性,但如果有牽扯到拍到的問題,應該是一種很複雜的無名契約),跟G社完全沒有關係,HKA並沒有什麼權利跟G社主張啊
作者: yowhatsupsli (賣火柴的小女孩)   2017-06-09 22:22:00
LMS應該有規定挖牆腳條款,HKA跟LMS說,請LMS叫G社不要拍G社只負責播沒有權利決定ban誰,他要聽LMS的。這樣很難懂嗎?TAT
作者: tony09100920 (祐子)   2017-06-09 22:28:00
什麼東西?難道LMS在G社之上嗎?我以為LMS是G社的下屬單位
作者: yowhatsupsli (賣火柴的小女孩)   2017-06-09 22:32:00
LMS=LCK都是賽事聯盟,Garena live像OGN負責轉播,GARENA是代理商。在法律上是三個不同的個體。TOYZ被ban的前提是他必須還是HKA員工,違反LMS的挖牆腳條款。就像MSE背骨仔一樣,至於ban多久不關我們的事。這樣很難懂嗎?
作者: tony09100920 (祐子)   2017-06-09 22:43:00
LMS這個賽事聯盟是隸屬於Garena的吧? 不然他在法律意義上是屬於哪個法人?Garena旗下有賽事部哦,他們是一體的吧
作者: yowhatsupsli (賣火柴的小女孩)   2017-06-09 23:04:00
既然toyz要不要受懲處照LMS規章走,那跟他拿S2冠軍有什麼關係?那FAKER如果代打是不是就不用懲處因為有三冠?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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