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一堆狼黑一直為黑而黑
根本是網路恐龍法官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還不適合陪審團制度吧
法律是死的 但是一件事的判定應該是活的
先別急著噓
我舉個例子
前陣子有個新聞
一個女壘球投手不爽裁判
直接“惡意”投球砸裁判
捕手還故意躲開
我們可以看到這件事最後
直接算另外一隊贏
還且還禁賽
平常大家知道
投觸身球是保送
除非真的很誇張
咖可可今天跳game
也收到應該有罰一ban的懲罰
閃電狼內部也許也有其他小罰
但這就是技術性失誤同樣都是觸身球
但是意義是不一樣的
而且上次懲罰
也包含其他原因
也是是練習態度不佳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