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ptie ([ ])
2017-08-27 21:41:428/27的每日任務題目為:
「你認為板主心證怎樣是合理的,怎樣又是不合理的?」
這個問題會牽涉到證據的取得,到底應該由檢舉人來提供證據還是應該由板主來找證據
我個人觀察了一些過往判決後的想法是:
若檢舉人有提供證據則由檢舉人提供的證據進行判決,
若沒有則由板主去收集證據。
心證沒有所謂合理不合理,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但有的理能服人,有的不行。
我覺得如果附上越詳細的判決理由,那爭議就會越少。
A項板規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問題,字數不足或是標題打錯字這種都是沒有爭議的類型
B項板規就比較多需要板主判斷的地方
例如B1的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 或是B2的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文章,
如果在判決的時候能附上足夠的說明,說明是文章的哪些部分違反規定,
我覺得這會比沒寫自己判決的原因,被動等被檢舉人申訴還有更加有誠意。
然後我要再次重申我很不喜歡B2的「撰文態度有爭議」這點,我覺得要板主臆測文章作者
的心理太困難也太不客觀了,像是在說「你的文章沒問題,但你ID不對」
至於C項的違規我的想法意外地很單純,對事就行,針對板友就不行。
(如果有人有什麼例子可以提供的話我很樂意試著判看,
不過過往的案例都還蠻明確的)
D項板規其實蠻明確的,應該是不需要太多板主的個人心證
E項目雖然是有著霸王條款,但基本上沒有累犯多次也不會用到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