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勸告HKA 華固奧之松:寧犯天條,莫犯

作者: ICRO (聖文大色胚)   2018-01-24 14:30:12
說啥那個是社區住戶大多數同意不讓他們進去住 好笑嗎 這種根本是妨礙自由
去法院告一定勝訴
還說房子租給誰要跟管委會說 好笑了 你管委會有啥權利要知道我租給誰唷
這管委會也太大了吧
如果真的大部分人要花錢打官司
我只能說 花。然後呢請這些人出庭幾次
看他們能夠來幾次
※ 引述《wade8204 (路過的小鄉民)》之銘言:
: 以本魯在天龍國活了20幾年的經驗
: 這件事應該是可以順利落幕,HKA還是可以入住
: 這些住戶的想法一定是:
: "蛤有電競戰隊要來住喔,那些打電動的小孩一定是不讀書的中輟生,好可怕喔"
: 但是一但聽到可能要對簿公堂:
: "蛤又要花錢喔,啊一個人要出多少?蛤要好幾萬喔太貴了吧,欸欸我不要上法院啊,

: 麻煩喔,就不能大家私下解決嗎?"
: 天龍人什麼事都會先往自己最大利益去想
: 事情能不搞大就不搞大,反正我不能虧到
: 我不出這個錢喔,要出你們自己出
: 所以我大膽斷言生哥只要繼續在媒體律師施壓下,HKA還是能順利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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