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線上遊戲中辱罵匿名玩家「廢物」、「垃圾」是否構成犯罪?
法院出現不同認定,一審法官認為網路匿名的名譽權應受法律保護,判決打出該辱罵字眼
的遊戲玩家有罪;二審認為公然侮辱罪的對象應該是「人」,虛擬遊戲中的角色或暱稱非
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改判無罪。同一事實、同一個法院出現不同判決結果,引發熱議
。
徐姓男子在線上遊戲暱稱「YOLO#41267」,與暱稱為「JOBA」的蕭姓男子起爭執,去年7
月在該遊戲對話視窗中,先後辱罵「JOBA」是廢物及垃圾,蕭男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
起訴徐男。
屏東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以匿名或假名在專屬網路平台與其他成員互動,與真實社會並
無差異,匿名本身具有表彰特定人身分效果,自應受法律有關名譽權的保護,公然侮辱罪
行成立,判徐男有罪。
一、二審見解相反 仍可上訴
徐男提起上訴,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JOBA」是暱稱,並非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其
他玩家僅知「YOLO#41267」侮辱「JOBA」,並不知「JOBA」就是蕭男,蕭男的人格或名譽
既未受到侵害,諭知徐男無罪。
律師劉思龍則認為,「YOLO#41267」與「JOBA」背後都是「人」在操作,有IP可查到行為
人,徐男在網路遊戲中辱罵蕭男,線上還有其他玩家可共聞共見,非單純的網路遊戲糾紛
,實有觸法之虞,上訴翻盤空間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