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專業人士簡單回答一下
如果你今天隨便講話不小心被正義人士告了
你應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利
1. 善用以原就被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五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提告妨害名譽是刑事,可以向法院請求以原就被
也就是說不是你被告跑去告你的X棍那邊
可以讓他跑來你這邊開庭
2. 收到傳票=/=被告=/=被起訴=/=有罪
如果今天X棍硬要告人,警察沒辦法只能辦
然後你真的很不幸被找到了,你就會收到傳票
收到傳票會要你去地檢署給檢察官問話
檢察官問話完會決定要不要起訴你(通常都不會,因為太多濫訴的人了)
起訴你之後才要跑法院,法官要判有罪才有罪
3. 被檢察官問話怎麼辦
用以下幾個重點回答:
1. 評論遊戲行為,不是針對個人,無犯罪意圖
2. 不認識當事人,也不知道當事人真實身分,故無蓄意誹謗之嫌
3. 主張網路上身分無法與實際身分連結,故無損害名譽權
4. 言論自由保障評論他人行為權力,請檢察官避免寒蟬效應
檢察官看這種案子也看很久了,他們哪想管你,只不過因為工作需要才要辦你而已
簡單講講一下,他們也知道社會上有一群人很愛浪費司法資源
通常就直接不起訴了
切記不要看到傳票就嚇死跑去和解
給一些濫訴的人賺和解金
讓這些人有機可乘,會助長這種濫用法律的風氣
以上一點分享
※ 引述《Adonis1121 (夢到自己是小開)》之銘言:
: 昨晚夢到自己在打ARAM時
: 有個玩家在統計畫面瘋狂的罵
: 雙手居然不能控制的把所有對話截圖
: 並google<網路報案>
: 填了表然後不到五分鐘接到電話
: 請我去找波麗士
: (遊戲類犯罪需要驗證本人身分,所以還是得跑一趟,有需要請直接去)
: 一到達,波波就先跟我了解情況,並詢問為何想報案,又跟我說這個要查到本人有些難度
: ,但看我很堅決要報案,所以開始筆錄
: 感覺幾個一定會被問的問題給大家參考
: 1>為什麼前來報案?
: 2>何人?何時?何地?
: 3>對方公然辱罵你什麼?是否有三個人以上在場?
: 4>你怎麼知道對方這些謾罵是指你本人?
: 夢醒之後我看到手上的單子
: 才想起好像對方說了一句[怎樣?你他X不爽來告我啊!]
: 一輩子沒聽過這種要求的
: 好期待對方可以來我住的縣市觀光順便做筆錄哦
: 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