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做一個LOL玩家謾罵的夢

作者: Cupman (假韓國人)   2018-11-23 20:46:59
有稍微做過功課的人都知道
遊戲內的嘴砲是否構成妨礙名譽或公然侮辱
最大的爭議點往往就是「遊戲的虛擬人格是否人連結到實體人格」
如果查過相關的新聞
就會發現法官在這方面的認定上意見相當分歧
因此同樣是在遊戲中罵人,有些人有罪,有些案例則是無罪
所以小弟想問一下
假設從現在開始,我只要每次進遊戲
開場直接
"/all 大家安安,我叫XXX(本名),台北人,身分證字號AXXXXXXXXX,請多多指教"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樣484就沒人敢嘴我了?
※ 引述《Poke5566 (戳戳5566)》之銘言:
: 小弟不專業人士簡單回答一下
: 如果你今天隨便講話不小心被正義人士告了
: 你應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利
: 1. 善用以原就被原則
: 刑事訴訟法第五條
: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 提告妨害名譽是刑事,可以向法院請求以原就被
: 也就是說不是你被告跑去告你的X棍那邊
: 可以讓他跑來你這邊開庭
: 2. 收到傳票=/=被告=/=被起訴=/=有罪
: 如果今天X棍硬要告人,警察沒辦法只能辦
: 然後你真的很不幸被找到了,你就會收到傳票
: 收到傳票會要你去地檢署給檢察官問話
: 檢察官問話完會決定要不要起訴你(通常都不會,因為太多濫訴的人了)
: 起訴你之後才要跑法院,法官要判有罪才有罪
: 3. 被檢察官問話怎麼辦
: 用以下幾個重點回答:
: 1. 評論遊戲行為,不是針對個人,無犯罪意圖
: 2. 不認識當事人,也不知道當事人真實身分,故無蓄意誹謗之嫌
: 3. 主張網路上身分無法與實際身分連結,故無損害名譽權
: 4. 言論自由保障評論他人行為權力,請檢察官避免寒蟬效應
: 檢察官看這種案子也看很久了,他們哪想管你,只不過因為工作需要才要辦你而已
: 簡單講講一下,他們也知道社會上有一群人很愛浪費司法資源
: 通常就直接不起訴了
: 切記不要看到傳票就嚇死跑去和解
: 給一些濫訴的人賺和解金
: 讓這些人有機可乘,會助長這種濫用法律的風氣
: 以上一點分享
: ※ 引述《Adonis1121 (夢到自己是小開)》之銘言:
: : 昨晚夢到自己在打ARAM時
: : 有個玩家在統計畫面瘋狂的罵
: : 雙手居然不能控制的把所有對話截圖
: : 並google<網路報案>
: : 填了表然後不到五分鐘接到電話
: : 請我去找波麗士
: : (遊戲類犯罪需要驗證本人身分,所以還是得跑一趟,有需要請直接去)
: : 一到達,波波就先跟我了解情況,並詢問為何想報案,又跟我說這個要查到本人有些難度
: : ,但看我很堅決要報案,所以開始筆錄
: : 感覺幾個一定會被問的問題給大家參考
: : 1>為什麼前來報案?
: : 2>何人?何時?何地?
: : 3>對方公然辱罵你什麼?是否有三個人以上在場?
: : 4>你怎麼知道對方這些謾罵是指你本人?
: : 夢醒之後我看到手上的單子
: : 才想起好像對方說了一句[怎樣?你他X不爽來告我啊!]
: : 一輩子沒聽過這種要求的
: : 好期待對方可以來我住的縣市觀光順便做筆錄哦
: : 歡迎
作者: pillowkiller (pillow)   2018-11-23 21:42:00
罵人的可以說是罵角色廢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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