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可樂林FB and 史丹利twitch直播
首先找出共通點:
G社的合約
可:當初合約是公司50%,剩下分7人
史:https://clips.twitch.tv/SweetBlindingSoybeanTheTarFu (史丹利也同意)
史丹利只是沒講到公司要拿+拿多少,但合理上公司都一定會拿的,所以這點兩人共通
然後世界大賽前,Toyz想不照合約走了,於是產生互槓的場面
如果純照合約的走法:
100萬美金,扣稅後(別跟我說不會扣稅,怎麼可能?尤其美國稅還那麼重)
可:40%稅是Riot直接處理的...後來錢都是Riot直接匯到個人(各選手)帳戶
按照當年(2012)的美金台幣匯率,其實沒差多少,多算一點當做1美金:30台幣好了
現鈔買入 現鈔賣出 即期買入 即期賣出
2012-11-01 28.89 29.432 29.19 29.29
2019-09-27 30.62 31.29 30.97 31.07
100萬美金,扣稅後(40%),實際獎金為60萬美金
60萬美金,公司拿走(50%),剩下30萬美金分給選手:
7人:30萬美金÷7=4萬2857美金(每人128萬5714台幣)
↑以上是完全按照合約精神來走的話
然後跟G社互槓,不想遵守合約中跟替補平分這一條,好...
那如果是5人會拿多少呢?
30萬美金÷5=6萬美金(每人180萬台幣)
↑以上是脫離合約精神中之(7人平分)來走的話
最後,大家都知道,G社決定不拿50%,完全給選手,但稅非G社管的,稅還是得交!
100萬美金,扣稅後(40%),實際獎金為60萬美金
*(這邊題外話講個:
可:後續公司決定100%分給選手,分6人
史:https://clips.twitch.tv/VivaciousCheerfulConsolePraiseIt
感覺G社不拿50%,完全給選手...比較像是一個決定與承諾,而非白紙黑字的合約?!
世界賽前是原始合約,世界賽後再簽新合約)
如果是給7人:60萬美金÷7=8萬5714美金(257萬台幣)
如果是給5人:60萬美金÷5=12萬美金(360萬台幣)
最終:
可樂說每個人拿到100%分給選手,分6人:
60萬美金÷6=10萬美金(300萬台幣)
Toyz則是拿到360萬台幣(公司補貼60萬給Toyz,使之到分5人的金額)
史丹利則說每個人拿到10萬5000塊美金(315萬台幣)
https://clips.twitch.tv/TastyCovertAxeBatChest
這邊是兩人說法不同的點
但不管那一個對那一個錯,至少有個300萬台幣以上不會有錯吧,我覺得
本來按照合約精神只能拿128萬5714台幣
結果成長一倍以上還有餘,還需要7年來年年炒?
吵得也不過60萬台幣上下左右的款
面對7年來的收益,這根本只是九牛一毛而已吧?!
補充:
史丹利講話前言不對後語XD
https://clips.twitch.tv/ExcitedUninterestedFinchAliens
https://clips.twitch.tv/PreciousRepletePieCeiling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