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ysem (seysem)》之銘言:
: 我覺得這次生哥的影片拿出的證據除了聊天訊息都沒啥
: 在托斯上個影片的11:51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umydYKu9Qw
: 托斯就說那合約的簽名不是他的了
: 托斯的影片也講的很長 很多論點
: 生哥 你的證據不給力啊
1. 寄律師信
寄律師信跟有沒有告下去一點關係都沒有,就只是寄信而已
通常這種信都是用來催促或是警告要求對方就範,沒有實際法律意義
(只有少數情況有啦,譬如你要人丟東西要寄三次並確認收到才能丟)
2. 合約簽名
第二個影片完全沒有新證據就是重新再貼一次
之前已經比對過,G2A上面的Toyz簽名跟HEK的Toyz簽名
不管是手順、施力方式都完全不同
3. 司法認證
當然還有很多鄉民會說不管,簽名差太多我都要說是椅子親簽
但既然在2015年鐘培生已經在香港控告,而椅子依然爬爬走...
就代表香港司法已經認證這件事情椅子無罪了,到底是要爭什麼?
所以最簡單一刀斃命的證據是什麼?
就是2015年的事情不是Toyz無罪而是和解,那拿出和解書內容就一刀斃命
根本不需要在這邊貼合約打嘴砲,為何不拿出來呢?
所以我說鄉民真的有夠好操弄,看誰討厭就以為另一邊講的都是真的
當鐘培生控告Toyz,香港警署經調查無犯罪行為,那到底還要嘴炮吵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