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神五六還是出來說一下
基本上,這篇新聞報導的是
實務上通說
原則上在實務這種罵根本你跟他現實中無法產生任何連結的人
就是準備不起訴
當然我們從事法律實務家
不會說對錯
只會說"多數說"、"少數說"
因為實務工作者,大家都尊重彼此判斷,因為現在多數說也是以前的少數說慢慢來
用同婚而言,以前不能結婚是通說,後來能結婚才是通說
所以沒有對錯,只有在這時空環境下是否適合問題
當然,當初小弟也有發文請統神
用本篇新聞抗辯,可惜就是沒成功
但是103年律師訓練時候,錢建榮法官也是認為統神案未必一定跟判決一樣
最後,新年快樂。
也希望大家看司法評論時,請跟我們法律人一樣
不要用"對錯",請用少數、多數,而且基於有理由的評論
法學的不同見解,是為了保障法學的續造與進步,並且保障司法獨立的功能存在。
司法不是函數,丟幾個參數進去就會有結果。
雖然司法院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認為法安定性重要(就是判決一致性)
但是我們也要容忍,跟尊重不同的司法判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