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茂安有麻煩了?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21-10-09 04:36:04
※ 引述《kula0000 (庫醬)》之銘言:
: 好奇問一下
: 像這種報完全不準的明牌
: 在法律上會有責任嗎?
: 比如說你玩賭博機台如果是輸錢,那就不算賭博
: 如果茂安只被確認報這準確度 0% 的明牌
: 特哥有辦法告嗎?
: 某次世界大賽直接在分析台爆料戰隊接下來的戰術跟選角都沒事了
: 不知道茂安會有法律責任嗎?
直接講結論 茂安很有可能安全下庄
刑事上: (看黃字就好 其它不重要)
刑法317條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有期徒刑....。
營業秘密法13-1條第一項第二款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二、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或洩漏該營業秘密者。
賭博部分就不提了 聚賭頂多罰3000 殺人至少30年啦
我國刑法原則上採屬地主義,而在國外犯罪則適用輔助主義(屬人主義)
刑法第7條(屬人主義)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
徒刑者,適用之。
茂安人在冰島犯罪,而犯的罪最輕本刑僅有2個月,自無我國刑法適用。
民事上:
BYG對茂安當然可以按民法184條提出損害賠償,但茂安洩漏B/P,
就BYG而言,到底受到那些損害,BYG要怎麼證明損失?我是不知道啦
作者: FinallyPeace (+0)   2021-10-09 04:38:00
危害公司名譽 簽約內容一定有 民事告得成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21-10-09 04:42:00
你當合約是廢紙 律師吃素的XD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21-10-09 04:50:00
光你講人在冰島犯罪就笑了唬爛需要功力的,自己要有點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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