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總經理:Canna選手的經紀公司對法律用語的理解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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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撲11月23日訊 昨日,T1就Canna選手轉會一事召開記者發布會,相關內容見“T1總經理:
Canna多次向包括我在內的多位T1職員詢問FA事項”,INVEN也發布了T1的立場文,部分前文
未提及內容翻譯如下:
Canna選手經紀公司稱,“2021年11月末之前不能達成 ‘ 協議’,那就會將選手釋放為自
由人。”但是在合約上是不會使用協議,而會使用協商這樣的單詞,這兩個單詞在法律上有
很大的差異,協議必須是雙方都同意才能實行,但是協商是雙方充分討論過後,如果沒能達
成協議一致的情況,公司可以決定並且實行。
經紀公司需要為選手提供確認合同內容等專業的法律服務,跟前文所說一樣,TopSeed經紀
公司對法律用語的理解不充分。希望他們能認知協議和協商這兩個單詞的差異。
另外,因已故COO去世的情況,經紀公司利用無法確認主張的故人的約定,我們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