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一直在超周周公司負責人這一塊,
我簡單分享我家幾十人的小工廠給大家,我
家工廠股份是我們家跟幾個親戚共同持有,
我家股份是50%的最大股東,其他股份也都
是親戚持有有些親人也是員工,工廠負責人
我的堂弟,他持有的股份是0%,工廠薪水是
我媽在處理當然財務也是我們家處理,但是
我媽在裡面只掛名會計員工,台灣公司法沒
有負責人就大股東甚至不是股東也可以,但
公司實際金流跟處理也是股東才是真正權利
的人,所以不要再說責任人可以多屌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