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統神五六拉,資深統粉拉
如果這一件事情是類比法庭吵對錯拉
就是吵給觀眾看,然後來做裁決,觀眾就是法官的意思啦
以法庭攻防而言拉
證據=>推論=>事實=>法律適用(對錯)
國動大勝拉,因為在法庭上講感覺是沒用的
要講邏輯前,必須是
證據只有旁證,無法一刀斃命時,用零碎的事實+邏輯去拼湊全部
如果統神那種沒有證據死去的邏輯
大概也只能在法庭辯論死去
可是小弟經過一天的發酵拉,看來大家還是比較挺統神
都是用情感面來打拉
所謂的"證據"、"邏輯"、"推論",通通死去(就跟統神的邏輯一樣)
看起來台灣社會中還是比較注重情感面的抒發拉。
但是,如果今天大家被選上國民法官,千萬不要這樣
你們被選上時,一樣會在法庭上看一場大戲,一樣要裁決
請依證據可證明的事實來裁決適用法律,不用用情感好嗎?
2023 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大家一起來當法官
(最後讓我置入一下司法界未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