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一個政府可以做到,不用花納稅人的稅金
也能培養電競選手
還不會被高薪挖角的方法
那就是,開放受刑人打LOL成為電競選手
眾所周知,電競是不需要到現場就能參加的運動項目
只要有電腦和網路就可以比賽
而目前台灣或歐美,雇用受刑人工作都是有前例的
我們的三倍卷的包裝就是交給受刑人代工的,甚至還上過新聞
以法律角度來說並不違法
政府可以先在監獄內舉辦海選,挑選出幾位有天賦的選手
交給各大戰隊二隊培訓,二隊強了之後拉拔到一隊
出國比賽有成績之後,刑滿之前也無法被外國挖走
加上受刑人人身活動範圍受限
不像一般年輕選手,花花世界有太多的娛樂和誘因
平日除了練習也沒有其他事情可做
這種狀態下更容易培養/挖掘出真正的高手
畢竟一無所有的人,才是最強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