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新聞參考資料
發布日期:113年1月21日
發稿單位:安和路派出所
有關延吉街傷害案說明
本分局於113年1月20日21時07分
接獲報案,在本轄延吉街上餐廳外有人打架,經警方到場後發現劉00(81年次)頭部挫傷坐於馬路上,並指稱加害者是黃O0(69年次)以徒手方式毆打劉民致其頭部及背部等處受傷,警方立即以現行犯逮捕黃民返所偵辦。
經警方初步瞭解為劉民到該店與黃民網路直播,直播對談中因黃民不滿劉民批評,故動手歐打劉民致頭部及背部受傷。
業經劉民至所提出殺人未遂、傷害、恐嚇等罪,全案本分局依法將黃民移請偵辦,另調閱相關監視器,釐清是否有其他共犯涉案,依法究辦。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案件應理性溝通,切勿訴諸暴力解決問題,警方對於任何不法暴力事件必定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