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提到這個話題就會有人拿傳統體育的轉播權利金出來說,說LOL看免費的怎麼賺錢。
不是,你們真的知道電競的本質是什麼嗎?
今天你看了一場NBA季後賽,你覺得籃球真是讓人熱血沸騰,決定明天去公園打球,
NBA能從你這個行為中取得什麼利益嗎?
顯然不能。因為籃球的熱度跟NBA的熱度雖然不能說毫無相關,但並不能直接轉換成收益。
NBA只是一個打籃球的聯賽,而不是籃球本身。
但電競不一樣,競技的遊戲就是本體。
今天無論你在哪裡看到了比賽,對這個遊戲產生了興趣,從而去下載遊玩,
即便你沒有儲值,每一個活人玩家對遊戲公司來說都是隱性收入。
遊戲熱度越高,遊戲公司的收入就越多。
NBA的目的不是讓每個觀眾都去打籃球,但電子競技的目的就是讓每個觀眾都去玩遊戲。
電子競技本質上就是遊戲公司的大型廣告。
然後你要顧客花錢去看你的廣告?
如果沒有足夠多的玩家群體,根本就無法支撐遊戲公司繼續舉辦賽事,
搞這種無疑是殺雞取卵。
LOL的問題是選手薪資被炒價炒上去,泡沫化了,許多明星選手拿到遠超出他價值的薪水。
而炒上去的原因大概就是這些企業也沒搞清楚電競是來幹嘛的,把它當傳統體育看。
電競比賽火熱,賺最多錢的是拳頭,本來薪水就應該看拳頭的收益來調整,
結果現在變成企業不只花錢幫自己打廣告,還要賠錢幫你拳頭打廣告,
偏偏炒上去的薪水也很難一下子跌回來,這才是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