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當然我知道公開薪資在LOL不常見,但在傳統體育談成之後,
公開自己的合約條件其實蠻正常的
像是今年洋基沒搶到山本,就有說他們開的是10年3億,其實比道奇均薪還高
但是道奇有大谷,所以山本就去道奇了
那現在經紀公司堅持的是「我們沒那麼看重錢,T1只要不要太低我們願意犧牲
,但是T1太沒誠意」
T1說的是「即使真的是一年40億韓元,我們也願意談」
「我們認為我們的報價已經跟韓華非常接近」
最大的分歧點就是這個,其他那些到底有沒有面談其實都不重要
反正經紀公司就是堅持錢沒給到位,T1就是堅持不管多少我都願意跟
那所以其實經紀公司跟T1公布自己的報價跟收到的報價就解決了
去年微博被嘴說,是不是想壓榨TheShy不想給頂薪的時候,
WBG的經理石頭趕路就直接出來發說,給的是一年一千兩百萬人民幣頂薪
TheShy是自己想休息
那T1跟經紀公司各自公布就解決了,反正如果T1真的開太低,卡車一定馬上開到大樓前面
也不用上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