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JwujpBZ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8-14 03:30:50
※ 引述《yulymoon (Yuly)》之銘言:
: 檢舉格式如下
: 檢舉人 :yulymoon
: 被檢舉人 :a1005100
: 文章代碼 : #1JwujpBZ
: 犯規之推 / 內文內容 :https://www.ptt.cc/bbs/LoL/M.1353867596.A.C0D.html
: 第二行
: 第三行
: 欲檢舉之板規 :B1
: 檢舉人意見和違規認定之原由 : 此人貼了一篇很久以前的公告
: 然後實際內文就只有六個字
: 更別說當初這個公告判定已經有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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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當時我在當兵沒有時間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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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公告為 2012/11/26 02:19:53 發出
作者 memy (逆光飛行) 看板 LoL
標題 [公告] yulymoon 永久水桶
時間 Mon Nov 26 02:19:5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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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在 2012/11/26 02:49:47 即收到申訴信
作者 yulymoon (Yuly)
標題 你好
時間 Mon Nov 26 02:49:4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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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提申訴信開頭你說的第一句話是
「OK 永久桶就桶吧 I don't care」
一點都看不出來 1.你在當兵沒有時間 2.你有對於水桶具有進行爭議抗告的意圖
雖然其後於 2013/06/30 04:24:34 再發給我一封申訴信件要求解桶
但是其申訴信件內容,乃因意圖詮釋當時判定您所違反板規[E2]子項之
提及涉嫌任何意圖於本國進行商業宣傳廣告行為者,
或是任何玩家明文於台港澳區伺服
器內進行商業性代打實況者, 實況多遊戲ID之紀錄者,由板主群辨識紀錄判定;
曲解至 高調於板面上徵求他人遊戲帳號以進行Rank積分對戰遊戲者;
以之進行解桶申訴,而被本人駁回。
「經由當時判決公告內所示 您違規當下的[E2]水桶 並非您所言[E2]子項之
"高調於板面上徵求他人遊戲帳號以進行Rank積分對戰遊戲者"
而是當時板規之
"實況多遊戲ID之紀錄者,由板主群辨識紀錄判定" 且為多次累犯
即便目前[E2]該子項其後經由公投通過予以拔除 但於您違規當下該子項仍有其正當效力
也就是板規第六大項"板主群得以在追溯期內適用當時之板規予以相對處分"之板務原則
故板務方於此駁回您的申請」
如今所謂的「不受歡迎實況主」相關板規已經被拔除了,理論上你的實況文是可以po的,
而你若想要申訴的是解鎖水桶,板規也沒有規定不可再申訴駁回後繼續申訴改判,
當然你也可以每一次換了新板主都申訴一次,看能不能看賽到申訴通過因而解桶。
只是身為當時判定當事者且為過來人的我,忍不住說一句:
「為什麼你要騙人呢?」
: 現在這版規早就已經消失了,
: 此篇內容完全沒有任何意義,麻煩版主處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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