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合併處理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15-06-15 22:19:16
※ 引述《Braum5566 (Braum5566)》之銘言:
: 被檢舉人 : love1500274
: 文章代碼 : 1LUk7EoA
: 犯規之推 / 內文內容 :
: https://www.ptt.cc/bbs/LoL/M.1434116558.A.C8A.html
: 欲檢舉之板規 :
: 檢舉人意見和違規認定之原由 :
: 判例:
: 文章代碼(AID): #1LUgxFwd (LoL) [ptt.cc] [公告] 蝴蝶串水桶處理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34103503.A.EA7.html
: 1.[閒聊] 與本遊戲有關之輕度討論主題,遊戲BUG討論回報,以及遊戲週邊相關活動心得
: 。
: 或是內容未符合其他標籤主題等文章,現今皆一併使用[閒聊]標籤予以統合。
: 現/退役 職業選手/戰隊/主播/賽評之GANK 日常生活 非關LOL之活動 亦在範圍
: 內
: 實況主從事 非關LOL之活動則不允許 違者D1板規處理之
: 同一職業選手/主播/賽評的FB文,同天內限轉一篇(戰隊不在此限)
: 小熊 非 職業選手
: 所有FB外絮文 通通以D1劣退處理
: 寄信給N板主他表示非職業選手用外絮通通都是分類錯誤 所以判D1
: 這麼高端的判法麻煩從一而終 通通判D1
5.[外絮] 專以國內外電競戰隊團體,或是電競選手為主題之電競消息,
或小道消息(rumor)文章。
發文時請盡量附上情報來源之網頁連結,予以辨識真偽價值。
若外絮消息之話題較為敏感,其違規風險由發文者自理。
例如:[外絮] Fnatic Lamia退休
限定現役之 選手/戰隊/主播/賽評 從事有關LOL有關之行為與活動
就耀揚所知 小熊為主播身分
以外絮文章來看 並無違規之事由
請板友理性申訴 勿將檢舉板淪落成報復工具
如對違規有所疑問 應該尋求正常管道解決
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