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Patch 16.06.22 更新預告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6-06-20 23:34:05
本次更新內容針對於重點項目原A3及B1、B2、B3等項之大規模調整
並擴及其餘相關條文之修訂
更新Note:
原A3【提倡/教導玩家違反 Riot summoner's code 的行為】:
條文敘述更新,移除古老板規遺留之召喚師公約內容
外掛相關處分移置E1【鬧板】嚴逞
原B1【不適發表之內容】:
原條文項目循罪刑法定主義拆分為
B1【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針對主題關連性、適切性管理)
B2【無可觀性之文章】(針對撰文態度、文章內容充實與否管理)
原"系列文"條款立意為防範關鍵字文章氾濫,故循立法精神併入更新後之B3【洗板】條
原B2【洗板】:
由於B1之拆解,序號順延為B3【洗板】
原"B1系列文"條款從立法精神,併入本條為"子項b系列文"
原B3【刻意散佈錯誤資訊者的推噓文或文章】
原主要內容原罰則過重,予以減輕,調整為為A5【刻意誤導】
另,針對所有類型之造謠,於C1【引戰】條文新增造謠條款
原B4【交易文、廣告文】
敘述更新,納入職業戰隊周邊做為許可項目
以下維修訂後之新版條文內容
A項:
A3【推廣不當遊戲行為】
提倡、教導、散播相關資訊,或以任何理由正當化從事不良遊戲行為之經驗
相關行為包含但不限於當化掛網、送頭、遊戲內人身攻擊等
A5【刻意誤導】
針對遊戲相關資訊、情報,刻意做出的錯誤引導行為,致使他人誤解或受害
誤導內容為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則成立
若為非故意行為,且於事後以任何方式更正資訊者,不予處分
B項:
B1【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
文章主題與遊戲或電競之關聯性薄弱,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者。
判定原則為文章主體是否承載 遊戲 或 電競 相關內容,未則建議以 LoL點 補充。
不適當內容之處分亦適用於推文
B2【無可觀性之文章】
文章未滿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a.翻譯文:轉貼任何非正體中文資訊,未附上簡要說明或自行翻譯者。
b.轉貼文:轉貼內容未達規定字數時,未補充評論至30字者。
B3【洗板】
連續濫發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以致於影響板面討論者。
a.洗推文:同日內兩次或以上無意義推噓文者
b.系列文: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者
B4【交易文、廣告文】
發表任何非LoL遊戲或職業電競隊相關周邊產品之交易請求或內容宣傳者。
其餘更新
C1【引戰】新增造謠條款
捏造謠言,挑起事端,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使致板面紊亂亦同
E1【鬧板】新增外掛條款
以任何方式意圖提倡、散播或分享外掛,及相關使用心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