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2018年 第一次 板規修訂、建議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1-07 02:48:02
: B項修正
: 關於一級職業聯賽選手/戰隊/主播/賽評
: 選手及戰隊除外,是否定義一個期限
: 如:最後一次播報為2年內之 主播/賽評
: (本項傾向於蒐集完各方意見後投票)
我有少少幾點建議啦,讓我簡單概述一下 (*゜▽゜)b
第一條
B 項的「討論對象」認定必須再分得更細一點。
目前最概述的說法是"現/退役 選手/戰隊/主播/賽評",這種區分方式太籠統了
必須從中再做細分,例如:
─ (A) 選手 (以季賽登錄為準)
─ (B) 隊伍、隊伍後勤、B/P教練 (以季賽登錄為準)
─ (C) 未登錄的戰隊相關人員(老闆、各路教練、領隊、分析師、經理....etc.)
─ (D) LOL與其賽事相關之人員(包含但不限於主播、賽評、主持人、遊戲公司人員)
第二條
前述的 (A)、(B) 類別對象
因為每一次季賽(春/夏)都有登錄程序,所以會有現役/退役的差別
(C)、(D) 因為無法確認主播、賽評,或其他人跟公司的聘僱合約內容
外人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是來打工的,所以只出現一次;
之後一直沒出現,究竟是去做其他工作,還是根本被火了。
所以這兩類沒有討論"現役/退役"的必要性。
第二條之一
(A)(B) 之中,賽季登錄的對象視為現役,亦即為既定可討論對象
發文要求同現行板規即可。簡單來說,這些人本身就是 LOL 點。
退役,包含但不限於退休、暫時休息、轉任其他職位、轉任非一級賽事相關職位
(A)、(B)之中,退役的對象相關文章,必須同(C) (D) 類對象文章加以規範。
第二條之二
"須加以規範的討論對象" 需要增設討論期限
且討論期限應以"賽季"為單位來計算,不要以"實際時間"來計算
舉例來講,要我準確說出貝克最後一次上主播台播報,是幾月幾號,我也不知道
以"賽季"來計算,會比較方便
例如:
賽評最後一次播報是 S7 ,一直到 S8 都能視為可討論對象
那 S9 開季(以遊戲內S9 Rank 開啟時間為準),則自動剔除可挑論對象的範圍。
亦即在討論期限內的,則是為可討論對象;反之,則否。
第三條
"須加以規範的討論對象",發布其相關文章的內容也必須加以規範
─ 每則文章必須包含一定字數的作者的感想或闡述 LOL 的相關性
─ 起初可以先訂個 100 字好了(消息可以先貼,字數可以後補)
─ 文章貼出後,經提醒未補上相關字數,且看不出與LOL明確相關性 
─ 以 B1 或 B2 論處
─ 若轉貼內容有包含但不限於涉及交易/報名/購買/推銷/廣告推廣/按讚推廣
─ 以 B4 論處
※ 一般文章因為被限定要"與LOL相關",所以才有 30 字的優待
※ 其他文章沒有這個限制時,就必須提高字數,來維持公平原則(?)
※ 另外這麼做也可避免有人濫用批踢踢的資源,從事任何的營利活動
現在的消費型態,非常廣泛,點閱率、閱讀率都是其中的一環
批踢踢板應該避免被用來進行相關的用途
但鑑於之前投票,無法限制討論主題只能限於 LOL
那就補上作者個人心得/說明的方式,來讓這些文章和 LOL 板產生連結性
講難聽一點,免得之後出事了,批踢踢/板主又要背負散播XXX、推廣OOO的指控
這種事情以前就看過了,煩都煩死...
補個100字,代表文章是作者自己的;出事情,貼文章的自己去法院開握手會就夠了。
懶人包流程就是這樣:
┌──────┐ ┌─────────┐
│文章相關對象│→│他是現役(A)(B)嗎? │ → 是. → 好! 發吧!
└──────┘ └─────────┘

│ 不是.

┌─────────┐
│文章跟LOL有關嗎? │ → 有. → 好! 發吧!
└─────────┘

│ 沒有.

┌────────────┐
│對象的討論期限過期了嗎? │ → 過期. → 不是可討論對象,滾!
└────────────┘


└────────→ 沒過期. → 好! 發吧!
記得補100字心得或說明
不補就放板龜咬你
───────────────────────────────────────
差不多就是這樣;限制的字數、期限長短,都可以再調整。
因為有人提到板上會討論八卦,事件的當下都會大量轉載社群消息
所以,假若訂定一天內,限制討論對象只能一篇或兩篇社群消息
在特殊時期,反而會影響討論
大家也只會用各種偷渡的方式傳消息,反而造成討論的困難
那不如,單對內容加以限制
反正八卦正熱的時候,轉完消息可以慢慢補字,也不影響板上討論的可行性
相對的
平時板上對於特定對象保有"熱愛和支持"的粉絲後援會成員
如果該對像是"可討論對象",我們也不該加以限制、阻礙其推廣
而既然是出於熱愛的粉絲,一則貼文補個 100 字心得或說明,也是易如反掌啦
阿,對了,還要限制說明內容不可以重複複製貼上,且必須與張貼之訊息有關
(*゜▽゜)b 違者以 OP 或亂板論處好了,科科
一則一百字,一天三則,貼好貼滿一個月,別說粉絲了,根本是真愛!
作者: sinyoung9487 (信癢9487)   2018-01-07 04:53:00
消滅假粉你我有責
作者: silently0801 (silently0801)   2018-01-07 06:47:00
可以
作者: ericpan70096 (廢文初心者)   2018-01-07 14:33:00
讚,不過我也覺得100有點多
作者: sinyoung9487 (信癢9487)   2018-01-07 14:45:00
100字超簡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