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規修正的部分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11-06 20:56:20
上次提的時候,還在當板主的,現在走了一半(含西瓜)
那我現在就再來提一次好惹
這篇先專注在 討論對象 的議題上面
(1) 現行板規的補足和修正
現行板規的:
║1.[閒聊] 所有相關 《英雄聯盟》 的閒談或討論使用之一般分類標籤。
║ 包括但不限於遊戲討論、BUG回報、及相關電競、活動或實況等主題或雜談。
║ 未符合其他分類之有關文章皆可使用[閒聊]標籤。

其外,前任板主 Pellaeon 板主對於「選手」範圍的擴大解釋

║"現/退役 選手/戰隊/主播/賽評之GANK 日常生活 非關LOL之活動 亦在範圍內
║ 實況主從事 非關LOL之活動則不允許 違者D1板規處理之"

這個範圍解釋的部分,麻煩正式納入板規喔,講很多次了
發文前要看板規,是常識
但發文前要去找已經快變成歷史古蹟的版主認定範圍解釋公告,可就一點都不正常了
你們板主有自己的實施的現行範圍解釋,就趕緊寫進去
要延用的話,就把這些東西正式納入板規條例內容裏面
這東西不是第一次講,也講不只一次了
別到時候被申訴了
人家拿明朝的劍來斬你清朝的官
怎麼判還得看小組長心情,又在那邊啞巴吃黃蓮的
(2) 承上,範圍認定可能會在「退役」的對象出現問題
簡單一點的處理方式,就是加上時間限制
卸下現役的身分
無論是退役/暫離/暫時失蹤/休假/轉至其他遊戲領域/跑路/開刀住院....
都進入可討論時期間的倒數
例如:期限就訂在最後一次官方賽事登錄/登場,往後推一個賽季
過了段時間之後,除非跟 LOL 有關,不然都不行
當然,即使討論期間內
仍要限定文章主題,就算跟 LOL 無關, 也不得涉及「商業活動」的範疇
除了工商行銷廣告之外,還包括但不限於
引導去特定頁面衝點閱率、按讚、拉票、宣傳
甚至他以個人身分去參與商演、發布影音資訊、評論也得禁掉
現在的商業範疇太廣了, G 社都能透過觀看人數把轉播權賣出去了
已經不是沒付錢就不算商業的情況了
況且,舉例來講,之前不是有那個誰很愛貼什麼咩咩的 IG 照片的
那個根本和 LOL 沒關係
即便天地倒轉也就只是單純個人粉絲團經營了
就是不該出現在板上
卻沒半個板主去想要怎麼處理,還讓他不只出現一次
莫名其妙
不然
比較簡單粗暴的方法, 就是學 Reddit 阿
直接規定文章主旨 "一律得跟 LOL 有關、需對論壇討論有實質貢獻,
並且,讓他人能夠對文章中與 LOL 相關部分參與討論
然後
單純貼 FB、YT、宣傳、投票、點閱、點擊、企圖引導討論群去表態的文章,全部斬掉"
認定權給板主自己去認定
這樣也行啦
之後要是這條被檢舉申訴還什麼的,板主自己要有去跟小組長/群組長抬槓的心理準備阿
不然就學那個誰
自己判自己的,反正被申訴、小組長說要解除再解除......也不是不行啦 (攤手
至於,之前還有什麼 LOL 點認定 之類的
就當作前任板主的行政缺失就好了
公告作廢掉,不用去理小它
把前面提出的解法,整理一下放進板規,以前的範圍認定就能讓它們通通作古去吧
好,差不多就這樣
寫越詳盡,往後處理事情會越單純啦
順帶一提
上次寫這個是過年前.....
我草,明天都要立冬啦!
改個板規,一年都快過完啦(⊙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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