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懲罰你)
2021-02-28 09:14:37文章代碼(AID): #1WE6c-NP (LoL_Picket)
噓 juenren11 : 竟連檢舉文都不會寫 嘴真臭(哈) 02/27 22:10
→ juenren11 : 舉法院判決拿判決書好嗎? 連拘役都不懂的法盲去讀書02/27 22:11
2. 板眾可於推文針對案件討論,被檢舉和檢舉方之當事人
也可於推文進行抗辯,但請注意討論語氣和請對事不對人,
是否引發爭議和有刻意針對他人之行為由板務方進行檢視。
02/28/2021 09:12:34 lunar 暫停 juenren11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板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