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母最近診斷癌症
她不喜保險所以都沒有保保險
想說放一筆錢在她身邊不備之需
所以打算申請房貸
目前問題是:
1. 房子是母親的名字,33年公寓一樓於蘆洲捷運站附近,約23坪,母親無業但有該間房
屋房租收入,有存簿證明,目前存簿內好像有20~30萬的存款
3. 預計要辦貸款的房子有一筆貸款好像還有3~40萬,我固定會匯錢至扣款戶頭,借款人
是家母,借款銀行為臺灣銀行,月繳月4000
4. 我想將貸款人換成我的名字,由媽媽當保人,因媽媽住院中不便跑流程,我之前約因
生小孩加帶孩子4年沒有工作,最近小孩穩定給婆婆帶所以6/19回職場,本身有大約10萬
的信用卡在繳循環利息
5. 想貸約100~150左右,把我的信用卡跟之前家母的房貸一起做整合不知是否可行?
希望板友可以幫忙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