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學貸緩繳資格的認定?

作者: McNeel (McNeel)   2018-02-06 22:06:16
以下為台銀的其中一項緩繳資格標準:
低所得:借款人本人前一年度所得每月平均不足 3 萬元者(以實際得工作月數計算,前一
年度如係應屆畢業生或服義務兵役退伍者,自畢業或役畢日起計算其工作月數,就學或服
役期間不予列計)。
看不懂裡面寫的「以實際得工作月數計算」
假設月薪剛好3萬元,但去年就職僅11個月
實際的平均月收入為 3萬*11月/12月= 2.75萬/月
是否有符合緩繳標準?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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