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家庭想要買自己的房子,但是名下都有房產,是這樣的:
我的部分:爸媽在我小時候把家裡隔壁房子買下來打通,用我的首次購屋優惠。現在我是該房子的擁有人,但是實際上是爸媽在住,貸款也是她們在繳。
伴侶的部分:爸媽把家裡房產分成三等份給小孩,姐弟各自有其1/3持分。
原本的打算是用伴侶的青年/首次購物方案來申請貸款,後來想到它人也有房產,是否也不好貸?(或是名下有房子反而更好貸?)
因為雙方名下的房產實際上是爸媽在用,所以如果可以,希望不會動到(例如成為貸款的抵押品)。
有教好的解法嗎?(ex不管房產價值,只看收入?)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