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家中現有一筆新房貸款,假設利率為1.65,750萬,30年期(非實際狀況)
目前看到可以申請政府補助的購屋貸款
如果有辦法貸到的話(當然還不確定)
利率為1.137,230萬,20年期
拿補助的貸款去支付原有的貸款是否划算?
一直想不到正確算法,如果以下面算法不知是否正確
先拿補助出來的貸款230萬先去大量還清原貸款750萬,750-230=520萬
一開始要先撐住兩筆貸款,有試算過,兩筆加在一起會比原有一筆的再多一點點
撐過20年,還清補助貸款,就會瞬間輕鬆許多
真的不知道這樣划不划算,還是應該怎麼計算,請教各位版友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