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手上有一筆30年房貸約850萬(利率1.6%),
寬限期確定有3年,寬限期內月付11000左右
目前也有一筆信貸約250萬(利率2.5%),月付33000左右
假設寬限期三年內可以額外還掉50萬
一般建議作法是將多餘的錢優先還高利率的信貸
假如這樣計算,三年後
1. 房貸本金完全沒變,開始繳本利攤32500左右,理論上很難轉增貸
2. 信貸餘額約80萬 (250-3.3*36-50=81)
假如信貸利率維持2.5%,月付額透過重新轉貸七年期變成10500左右
這樣總月付額約32500+10500=43000
(一次信貸轉貸成本)
另一種作法如果這三年多餘的錢拿來還房貸(已確認過寬限期內也可小額還款)
假如這樣計算,三年後
1. 房貸餘額800萬,如果透過轉增貸回850萬,此時月付金約29800(無寬限)
2. 信貸餘額約130萬(250-3.3*36=131),但因房屋增貸了50萬出來,
如果將這50萬連同餘額131萬一起整合成七年信貸(131-50=81),月付額10500
這樣總月付額約29800+10500=40500
(一次房貸轉增貸成本+一次信貸轉貸成本)
但當然中間還有轉增貸的一些規費成本要考量進來
但這樣看起來似乎先還房貸再轉增貸來還信貸月付額可以比較低
(忍三年將信貸的50萬攤成房貸)
甚至如果房貸轉增有機會做到40年(3年後不會超過35歲),這樣月付額有機會大幅降低
接下來貸款期間如果有閒錢額外還,其實也不會吃滿30年(or40年)的利率
小弟才學淺疏希望跟前輩請益一下這算法的合理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