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買第二間房
跟銀行(彰銀)申請貸款 利率成數也還可以
但因為貸款數目不低 所以銀行推薦下
多借我120W(利率同房貸) 買了平準1500W的房貸壽險
但是發現過戶時謄本多了一條抵押設定(120W*1.2)
等於有兩個設定
突然想起小弟的第一間房 銀行也借了我房貸壽險(數目較少)
但是卻謄本卻不用設定 想請教兩者的差異???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是被偷設定
這過程讓我不舒服 而且變成有擔保品的借貸
所以銀行員也跟我說 保單還沒成立 也可以再改數目
(但是抵押的數目都已經列上謄本了#&^$.....)
我記得第一間房子的銀行(台銀) 那個時候是
跟我說這個性質比較像低利率的信貸
第二間的房貸壽險我是不是被薛了??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