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們好:
小弟現年43歲,目前年收入約100萬,聯徵信用分數800分,無信貸。
在永和持有一間老公寓(98年購置,貸款利率目前1.86%)房貸剩160多萬。
為了照顧年長家人,2021在南部地區買了預售屋(非六都區域)預計貸款500萬。
由於預售屋即將完工交屋,建商正在申請使用執照,預計2024年初辦理對保。
未來考慮調職,搬回南部居住陪伴家人,預計2025年賣出永和老公寓。
想請教問題如下:
1.永和第1屋貸款是否需在第2屋對保前先行清償(目前存款已足夠清償)?
2.如需清償,第1屋是否需要自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
3.第2屋預計房貸30年,考慮寬限期3或5年,不知寬限期是否會影響同行庫信貸?
(目前有考慮台銀、土銀、彰銀,小弟也與其他多家銀行有往來紀錄)
4.持有第1屋且年齡43歲,無法申請新青安40年,不知是否有其他銀行30年以上房貸方案?
以上問題,敬請版上各位大大們指點迷津,感謝再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