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 [筆記] 人的記憶 (3)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2018-01-07 14:57:06
※ [本文轉錄自 KOTD 信箱]
作者: Ricas (小寰) 看板: Ricas
標題: [筆記] 人的記憶 (3)
時間: Tue Dec 12 16:27:54 2017
當家教老師是很單純的世界。
我真的沒想到朋友會12年前騙了我還記得清清楚楚。
既然你連我都敢騙。那我寫的資料裡,是錯誤的資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最糟糕的是,當我寫回憶錄的時候,你不是幫我來說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
為什麼不可以這麼做,站長的守則應該是什麼
竟然叫我閉嘴。對不起,我是有言論自由的。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在我的記憶裡,批踢踢兔 1.0 站長對批踢踢兔 1.1 的交接就是發生了嚴重問題。
至少我創的自然就是美存活了16年。妳創的無以名狀就這樣擺爛16年。
還要我這個老屁股出來收拾殘局。
還敢來我的板說我一直找你。真的沒見過這麼不可理喻的人。
憤怒的東西寫完了。
妳一直找朋友來叫我閉嘴是違法的,言論自由是我的基本人權。
就像我並沒有刪掉妳可怕的文章,我維護了妳的言論自由。
那是我的法律老師對我最基本的法學訓練。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但你一直找人來叫我閉嘴,是干涉我的言論自由。這我不能同意。
我對於1個人一旦說了謊,然後接著惱羞成怒,用不實言論傷害我在大眾面前的信用
甚至引發後續多重我在其他甚至站長級好友內心的可信度。
感到痛心不已。
我不知道一個人的惡劣可以惡劣到這種干涉他人言論自由的程度。
妳的信用在我的內心已經蕩然無存。
根本沒有資格叫我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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