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MacBook Pro在前一兩週開始閃爍
有買Apple Care保固到11/25
閃爍情形如下:
送去新竹光復店維修,他們說會送到新竹中正維修中心
今天接到維修中心的電話
說是螢幕收到外力擠壓,裡面有破裂,判定是人為損壞,報價25000元
我要求他們提出檢查報告,他們一直支吾其詞,後來說要寄報告給我
結果收到的email裡面寫著:
"X先生:
目前案件有再協助您向蘋果原廠提出保固內維修申請,有新的結果會再通知您。"
替我向蘋果原廠提出維修申請是指向直營店申請嗎?
既然他們都還必須向蘋果原廠提出維修申請
那他們憑什麼斷言說是螢幕壞掉還報那麼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