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預賽~
大家加油!!!
拔河比賽:
(1)男學生組800公斤級:12位選手之體重總和不得超過800公斤(包含800公斤)。
(5)報到流程:
A.各隊選手於比賽場地檢錄處辦理報到手續之後,於秤重區開始秤重
B.每隊選手於秤重區登記姓名後秤量體重,由工作人員登記體重後,於手臂上蓋章及寫上
編號確認,比賽期間任意塗改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C.12位選手之體重總和若未超過規定公斤數(包含規定公斤數),即完成秤重,如超過之
隊伍,可由其他候補選手重新替換秤重至符合規定重量為止。
(6)各隊預賽賽程由競賽組抽籤排定後,公佈於體育室網站及校總區綜合體育館公佈
欄。
(7)預複賽於舊體育館兩側進行,複賽後男女組各取4隊,於運動會期間參加決賽。
(8)各隊於賽前30分鐘至比賽場地檢錄處集合後,辦理報到手續。
(9)各隊於規定之比賽時間至排定之場地出賽,接受報到後分成兩路縱隊,蹲於拔河
繩兩側。點名時人數不足者以到場人數參加比賽。
(10)拔河場地中線左右一公尺處各劃一決勝線,拔河繩中央繫一紅布條標幟,以憑判定勝
負。
(11)裁判員發出「預備」口令時,比賽雙方隊員於決勝線後緊握繩索。裁判員發出「開始
」口令(鳴笛或鳴槍)時,全體合力拉拔繩索,一分鐘內能將繩中央紅布條標幟拉過己方決
勝線者為勝。
(12)比賽採單淘汰制,每一場比賽分三局,採三賽兩勝制,每一局比賽時間一分鐘,兩局
間休息二分鐘。
(13)任何一局比賽時間終了(一分鐘)未拉過己方決勝線時,以紅布條標幟越過中線偏向己
方者為勝。
(14)每場開始比賽前,抽籤選定場地,第二局應互換場地,若須第三局決勝負者,則重新
抽籤選場之後再比賽。
(15)每隊12人參賽,另設指揮一人及指導一人,除參賽選手與該隊指揮及指導得手持旗幟
指揮全隊外,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比賽開始後,除遇特殊因素(選手受傷、緊急事
故)得由裁判認定後更換人員,比賽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人員,更換人員體重不得超
過該組別體重總重限制,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16)運動員須著運動服及平底運動鞋出賽。
(17)如遇雨天,比賽移至綜合體育館或舊體育館內進行比賽。
(18)決賽於綜合體育館內主球場舉行。
(19)每單位不限制報名隊數,隊數未達6隊,取消該項目比賽(教職員工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