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收到警局來函,著作權法案

作者: cmyk889 (cmyk)   2016-01-15 12:12:38
怕節外生枝暫時先刪文,待事情告一段落再上來分享事情經過
已交由律師處理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6-01-15 12:13:00
FW有保留LOG嗎?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1-15 12:44:00
沒什麼大事
作者: testPtt (測試)   2016-01-15 13:14:00
反正就隨便來個電腦中毒之類的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6-01-15 13:28:00
我想也沒啥大問題啦 就照實說明 看他們還要求啥,你手邊有的就提供唄...我個人碰過一次,超扯,類似狀況,也是要我去說明,然後我仔細一看公文,靠北啊,他要查abc.com.tw 而我的domain是 adc.com.tw ,承辦人員看錯了,然後IP也不是我的,就這樣發公文過來,害我被法務念半天 ....
作者: promax5566 (ProProPro)   2016-01-15 15:24:00
abc變adc有梗~
作者: oherman (qq)   2016-01-15 15:51:00
如果公司本身沒有盜版不懂有什麼好怕的,而且公司沒義務要提供警察那些東西;怕怕貴公司本身就有裝盜版趁這時一被一網打盡!通常被告發就是內部被木馬傳資訊回去,而且已經監測很久勸你還是快檢查公司的盜版軟體,快點撇清責任免牢獄之災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   2016-01-15 16:09:00
幹MIS都是蠢才嗎? 就算公司有盜版 抓也是抓負責人MIS會怕被抓 這是什麼鬼?MIS這麼好背黑鍋 那上市公司可樂了 多養幾位22K MIS當用來背黑鍋吧林背都幹過上市企業的CIO過了 要關 我1000年也不夠關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6-01-15 16:34:00
如果不能證明安裝、使用盜版軟體皆為上級授意,那資訊人員是有法律責任的啊!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   2016-01-15 16:38:00
所以我偷偷裝個盜版 你也不能證明不是你MIS裝的 所以你也要負責任囉?MIS有這麼賤嗎? 公司是付你多少錢 你這麼拼?簡直是鬼扯到不行 如果你說的成立 沒有一個MIS不會被關的
作者: threeus (侍衛)   2016-01-15 17:10: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slime756 (肥龍)   2016-01-15 17:41:00
學學那位文哥 對手都把收支明細給的清清楚楚還被挑 他只要說出我無義務提供這資訊 有辦法 請他們列舉
作者: trumpete (流浪)   2016-01-15 18:25:00
A 大也不用這樣氣憤一直用噓的咩
作者: luke4836 (luke)   2016-01-15 22:37:00
這點小事就這麼緊張,真傻眼
作者: JCC (JCC )   2016-01-15 22:48:00
怕有USER用P2P抓板權影片吧 這樣通常會怎樣呢?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1-15 23:02:00
捉去關而已
作者: testPtt (測試)   2016-01-15 23:30:00
公開提供下載點才有事 個人下載就說無法知道下載的是什麼
作者: wr (~~)   2016-01-16 08:15:00
在法律上你沒有責任 不過在公司高層眼中你可能有責任只是這兩種責任是不同層面的意義而已
作者: trumpete (流浪)   2016-01-16 09:03:00
推樓上!!
作者: slime756 (肥龍)   2016-01-16 12:03:00
那公司版權沒買齊是誰的責任?
作者: wr (~~)   2016-01-16 13:48:00
主管高層有拒絕買嗎? 拒絕購買時有告知可能的風險嗎?如果都有 那就是主管的責任了
作者: threeus (侍衛)   2016-01-16 13:49:00
寫一張簽呈上去補授權,沒補就公司的責任
作者: JCC (JCC )   2016-01-16 23:37:00
我都是寫簽呈要買 沒人敢說不要買 因為知道誰說不買就要負責
作者: epenpal (.....)   2016-01-17 00:14:00
wr 大大說的不錯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6-01-17 13:07:00
直接據實報說查不到吧 也說明該IP及該電腦用途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1-17 16:36:00
其實沒啥好怕的 真的上法院也是公司負責人 你又不是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16-01-18 00:18:00
好敢直接連出去........
作者: trumpete (流浪)   2016-01-18 12:48:00
M起來 以後給後進參考這個事件的經驗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1-18 18:00:00
你最糟的確會沒工作 但總比被關好多了...還是你寧願被關也不要沒工作XDD
作者: slime756 (肥龍)   2016-01-19 09:08:00
被關等於沒工作 有委任律師在 別怕
作者: oherman (qq)   2016-01-19 11:51:00
既然是主管,就歡喜做甘願受,上市公司還用盜版沒話說說白點警察不會因為你下載了個mp4就來抓你,原po語多保留
作者: epenpal (.....)   2016-01-19 12:14:00
有聽過從公司內刊登援交訊息 it 收到警察通知的大事 小事 有人報案什麼的 警察就會來 反正it只是協助
作者: NINJA0210 (暖暖包)   2016-01-21 17:18:00
我覺得還好吧,就據實回答就好了
作者: D02217 (獨自生活)   2016-01-21 22:22:00
關心後續發展,我相信每個MIS都會遇到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1-25 11:53:00
XDDDDDDD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警察來文後有律師接招的本來沒事的,居然搞到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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